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穩步推進<br>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
據SFDA網站訊 為規范小餐飲服務單位生產經營行為,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11年以來,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扎實開展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
一是抓好摸底調研。在切實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窗體頂端窗體底端區域監管責任的基礎上,結合實際,認真做好監管工作情況的摸底調研,掌握試點單位監管工作的基本情況。調查做到深入、細致、不遺漏,并按《無餐飲服務許可證調查表》進行登記。
二是廣泛宣傳動員。深入小餐飲攤點相對集中的街道、學校周邊等地,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印制《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及工作制度》宣傳讀本,發放到各小餐飲服務單位。
三是抓好內容統一。對試點單位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備案登記內容、上崗證內容予以統一規范。制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備案申請登記表備案登記表》,填寫內容主要為本人基本情況、申請備案事項及健康證、身份證復印件。制作有效期限為1年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上崗證》,亮證內容為經營者本人照片、經營者姓名、經營地址、健康證編號、上崗證編號等。小餐飲服務單位在未辦理相關許可前,將小餐飲服務單位列入監管重點,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對象。
四是抓好規范管理。指定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發放《健康證》,同時由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填制申請表,各監管部門根據《意見》明確職責與經營戶簽訂承諾書,實行職能部門備案登記,經營者掛牌經營、從業人員亮證上崗。
五是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抓好小餐飲攤點從業人員的培訓,要求餐飲食品攤點的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從業。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發放《健康證》及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六是示范引領,提高小餐飲整體水平。選取10家衛生條件和管理水平相對較高并具有特色的餐館、小吃、冷飲及早晚點等小餐飲店進行重點扶持引導和規范,針對創衛指標進行重點提升建設,從制度上墻,廚房布局、衛生設施、健康證持有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打造。同時,積極申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縣(區)、示范街和示范單位(店、食堂)評選,充分發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的引領、帶動、輻射作用,進一步提高小餐飲食品安全整體水平。
七是加強行業管理。針對食品流動小攤點,制作《小餐飲經營人員備案申請登記表備案登記表》及《餐飲經營人員上崗證》,對符合小餐飲經營要求的經營戶發放《上崗證》,實行備案登記管理,掛牌上崗,亮證經營。并要求小餐飲經營戶經營的食品遮蓋,具備防蠅防塵和保潔設施,餐飲用具清洗干凈并經消毒后方可供顧客使用。同時,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佩戴一次性口罩及手套。定期不定期對小餐飲攤點進行巡查,督促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穿衣戴帽、規范餐飲衛生條件及經營行為,保證小餐飲攤點衛生安全。
八是明確衛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餐飲攤點需具備的要求及條件。明確小飲食攤點應具備食品制作和售貨的亭、車、臺,具有防雨、防曬防塵、防蠅、洗滌、消毒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接觸食品的器具、工作臺面以及貨架、櫥柜等符合食品衛生條件;要求其采購和使用新鮮、良好的原料保證食品安全;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包裝材料,不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不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摻假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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