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執業準則(試行)》發布
近日,北京市執業藥師注冊中心制定并發布了《北京市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執業準則(試行)》,于10月1日起在全市藥品零售企業中實施。
藥品零售企業是直接為公眾提供藥學服務的場所,是最能發揮執業藥師作用的第一線。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的指導下,北京市執業藥師注冊中心結合北京市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管理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首先在北京市藥品零售企業中推行執業藥師執業準則試行工作,此后將逐步在各相關領域制定執業藥師執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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