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集中整治農村地區藥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5個月的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藥品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深入排查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假劣藥品,擾亂正常流通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藥監局要求,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結合2018年打擊非法回收藥品專項整治及日常監管風險管控情況,擴大整治范圍,將日常管理水平低、購銷渠道不規范、守法意識和責任意識低的藥店和診所納入整治范圍。針對零售藥店,將重點整治以下行為:違法回收或參與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銷售;非法購進醫療機構制劑并銷售;購進、銷售假劣藥品,或將非藥品冒充藥品進行宣傳、銷售;以中藥材及初加工產品冒充中藥飲片銷售,非法加工中藥飲片;存在出租、出借柜臺等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的行為;銷售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疫苗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種;非定點藥店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違反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導致其流入非法渠道;銷售米非司酮(含緊急避孕類米非司酮制劑)等具有終止妊娠作用的藥品;超范圍經營藥品;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陳列藥品;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
同時,針對農村地區診所也將重點整治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使用、未經批準擅自配制制劑或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制劑、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藥品等行為。對整治中發現問題的藥店、診所將嚴肅處理,并督促其徹底整改。(記者 李舒雯)
(責任編輯:苗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