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ICH指導原則中文翻譯稿征求意見
日前,藥品審評中心ICH工作辦公室就6個ICH指導原則中文翻譯稿公開征求意見。
這6個ICH指導原則分別為:《E11:用于兒科人群的醫學產品的臨床研究》及E11(R1)(E11的補充文件);《E17:多區域臨床試驗計劃與設計的一般原則》;《E18:基因組采樣和基因組數據管理指導原則》;《Q11:原料藥開發和生產(化學實體和生物技術/生物實體藥物)》及問答文件;《S3A:毒代動力學指導原則:毒性研究中全身暴露的評估》及問答文件;《S9:抗腫瘤藥物非臨床評價》及問答文件。
為推動ICH指導原則的轉化實施,ICH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在既往藥審中心網站ICH指導原則中文稿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陸續開展指導原則校核工作。自2017年6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加入ICH以來,共有6個ICH指導原則(問答或補充文件)在我國進入實施階段。目前,藥審中心相關工作組已完成相應內容的校核工作,并在校核期間定向征求了國內外相關協會的意見。(記者竇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