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兩個確保”采購抗癌藥
近日,由云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小組辦公室和云南省衛生計生委共同制訂的《云南省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期滿正式實施?!斗桨浮诽岢?,該省抗癌藥采購要做到“確保實現抗癌藥終端銷售價格明顯下降,確保癌癥治療臨床用藥需求”和“提升癌癥患者臨床藥學服務能力,提高抗癌藥物保障能力”。
云南省衛生計生委相關領導表示,根據《方案》,全省所有公立醫院為本次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的采購主體,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與集中采購。原則上采購周期為一年。采購主要有3種方式,一是限價掛網采購,二是談判采購,三是其他采購方式。
《方案》明確,專項集中采購實行限價掛網,分類采購。企業選擇其全國最低價申報的,可直接申請掛網。醫療機構原則上可直接采購,也可議價采購。掛網藥品最低價格實行全國價格聯動,每3個月調整一次。
對于不足5個省中標價格的藥品品規,以及具備5個省價格但不愿以全國最低中標價格和最低實際交易價申報掛網的品規,經企業申報,組織省級價格談判。談判成交價格作為醫療機構最高采購限價,醫療機構議價采購。同類藥品以及同品種不同劑型應保持合理差價。對價格明顯偏離同類品種或其他省份的品種,定期進行綜合評估并調整其中標價格。(記者陸繼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