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建立全國真菌病監測網 發現多重耐藥“超級真菌”需實時上報國家中心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建立全國真菌病監測網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4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關于持續做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9〕12號)要求,提高醫療機構真菌病診療能力及抗真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水平,我委決定建立全國真菌病監測網(以下簡稱監測網)。委托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負責監測網的總體規劃設計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在建立全國真菌病監測網的同時,有條件的地區和醫療機構也應當逐步開展相應監測工作。
現將全國真菌病監測網方案(2019版,見附件1)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遴選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填寫《全國真菌病監測網監測單位情況信息表》(見附件2)并報送至指定郵箱。在確定監測網監測單位后,監督指導轄區內入選的監測單位按照方案和工作安排開展監測網有關工作。
聯系人:醫政醫管局醫療管理處 王曼莉
電 話:010-68792733
郵 箱:YLGLC@NHC.GOV.CN
附件:1.全國真菌病監測網方案(2019版)
2.全國真菌病監測網監測單位情況信息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5月1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全國真菌病監測網方案(2019版)
全國真菌病監測網(以下簡稱監測網)是由符合一定條件的三級醫療機構組成的國家級真菌病監測網。
一、監測網構成
監測網采用分級運行管理機制,包括國家中心、省級中心和監測單位。國家中心及省級中心可設立專門部門,負責網絡運行、數據分析、質量管理、能力建設等工作;監測單位應當指定專門部門和專兼職人員負責上述工作。
(一)國家中心:國家衛生健康委指定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為監測網國家中心,負責監測網的總體規劃設計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國家中心設立監測網專家委員會,負責審議年度監測技術方案,并提供監測運行指導。
(二)省級中心: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從監測單位中遴選1所醫療機構作為監測網省級中心。省級中心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轄區內監測網的組織管理和日常工作。
(三)監測單位: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遴選本轄區內監測單位。監測單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三級醫療機構;
2.臨床微生物實驗室應當具備獨立的真菌實驗區域、完善的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熟練應用WHONET軟件的專職真菌檢驗技術人員;
3.具備開展真菌形態學檢測、分離培養、菌種鑒定、藥物敏感性試驗、血清學檢測和臨床菌種保留的技術能力。
二、工作內容
(一)對我國真菌病的病原譜、耐藥性,以及特殊、限制級抗真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開展定期監測;
(二)針對高危病原真菌及真菌病區域性暴發,開展實時主動監測,進行預警與防控;
(三)組織開展真菌致病性與致病機制、耐藥性與耐藥機制,以及傳播與流行病學研究;
(四)組織開展我國臨床真菌感染與耐藥的經濟負擔研究,并提出遏制病原耐藥及傳播的意見建議;
(五)組織制訂真菌病診療與防控技術規范,做好臨床真菌實驗室質量控制,推進實驗室同質化發展等工作。
三、標本采集與檢定
監測網的目標病原是從臨床標本中分離的、有臨床意義的真菌,包括所有淺部及侵襲性感染分離的真菌。重點關注血液、靜脈導管、腦脊液、胸腹水、關節液、組織、膿腫、傷口分泌物、肺泡灌洗液等合格樣本分離的致病性真菌。同時,接受呼吸道標本、生殖道標本、拭子、尿液、糞便等來源且具有臨床意義的真菌。監測網的各監測單位需將檢出的真菌菌株,在-20℃以下保存至少1年,以備復核。
目標真菌的鑒定需采用專業認可的鑒定系統或手工方法進行,盡可能鑒定到種。抗菌藥物敏感性試驗需根據國際標準、衛生行業標準或儀器制造商建議規范開展。可采用手工法、儀器法,報告抑菌圈直徑(mm)、最小抑菌濃度(MIC值,mg/L)。針對侵襲性真菌感染,目標藥物包括唑類(如氟康唑、伏立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等)、棘白菌素類(如卡泊芬凈、米卡芬凈、阿尼芬凈等)、兩性霉素B、氟胞嘧啶等。
四、數據收集與上報
各監測單位通過網絡形式每季度按時上報數據到國家監測網門戶網站,需上報數據內容至少包括:患者唯一標識(如病案號)、性別、年齡、門急診/住院、科室類型、基礎疾病及臨床診斷、標本類型、實驗室樣本編號、標本日期、鑒定結果、鑒定方法及生產廠家、藥敏結果、藥敏方法及生產廠家、質控數據、抗菌藥物使用情況等。
國家中心負責數據的分析與反饋,每年發布《全國真菌病監測報告》,提供我國真菌病病原譜、耐藥性及變化趨勢等數據。
五、質量管理
國家中心設立的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各監測單位上報的日常質量控制及監測數據。對出現數據異常的監測單位,將收集監測菌株進行復核鑒定及藥物敏感性測定,并反饋質量控制結果。質量管理部門每年定期向監測單位發放質控樣品,以確保監測單位日常真菌檢驗工作的質量。
六、特殊情況處理
當監測單位在常規檢驗中發現可疑高危致病菌(如粗球孢子菌、組織胞漿菌等)、多重耐藥或全耐藥的“超級真菌”時,需將信息實時上報至國家中心,并聯系確認。對多重耐藥或全耐藥的“超級真菌”,國家中心收集菌種,組織鑒定及藥物敏感性試驗復核。對可疑高危致病菌,國家中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將菌株轉移至符合相關生物安全級別要求的實驗室,進一步復核確證,復核結果及時反饋監測單位。
聯系人: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徐英春、馬小軍
電 話:010-69159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