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藥現代化進程存在三大隱憂
中藥是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但在世界中草藥市場中,我國僅占5%的市場份額,一些國家將我國出口的中草藥原材料進行現代化深加工后再返銷我國,我國進口的“洋中藥”甚至超過“本土中藥”的出口。
上海中藥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惠永正無不擔憂地說,在競爭激烈的國際醫藥市場,靠化學方法研制新藥之路幾乎已經走到盡頭,國際醫藥巨頭正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中藥市場,加快我國傳統中藥的研究創新已刻不容緩,沒有創新,就沒有自主的知識產權,也就沒有市場。但面對“虎視耽耽”的國際醫藥巨頭,加速我國的中藥現代化進程存在三大隱憂:
一憂:研發投入“杯水車薪”
中藥走向現代化最大的障礙在于標準化,為搞清楚中藥的藥理、作用靶點、臨床功效等科學數據以及標準化生產工藝,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紛紛在中藥研發領域投了入巨額資金,僅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每年的中藥專項研究經費就高達上億美元,美國企業和基金組織的經費投入就更多,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各種類型的中醫藥機構,一些實力雄厚的醫藥巨頭將中藥新藥研發機構建在了我國的原產地。
相比較而言,我國在中藥新藥領域的研發投入無異于“杯水車薪”,我國作為市場競爭主體的中藥企業,多數是近十年來發展起來的,資產規模偏小,創新能力較差,近年來中藥的生產工藝雖有一定提高,但離現代化醫藥工業優質、標準的生產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尚未從根本上擺脫“作坊式”的生產局面,缺乏統一、嚴格的標準規范。
“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實施中藥現代化,還必須要有中藥創新體系主力軍作用,包括組織機構、人才和技術支撐。”廣州醫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深有感觸。目前,廣州醫藥集團已搭建了一個大型的科技平臺,下有6個科研機構,涵蓋了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藥三大領域的研發,僅“十五”頭三年該集團的科技投入就達到7.73億元,與此同時去年的銷售收入也突破100億元。
二憂:資源過度開發
我國中藥的出口多以原料藥材廉價賣出,附加值低,成藥比例不足30%,而占世界中草藥市場份額90%的日本和韓國,其所用的中藥原材料80%都是從中國進口的。由于過度采挖,以及放牧、大面積砍伐森林、城市化加速等原因,我國中草藥資源正在大幅度減少。
全國政協委員、糖尿病專家馮世良博士曾經憂慮地指出,內蒙古曾經是世界重要的甘草產地,過去在內蒙古甘草隨處可見,但如今有2/3的地方甘草已經絕跡,剩下的1/3也是量少質差。而用萬噸巨輪裝載的甘草,價格只相當于其提取物“生胃酮”的1/120。
更為令人憂慮的是,近年來,日、美、德等國不僅對我國中藥材進行掠奪性收購,還大肆掠奪我國中草藥的基因資源,使中草藥的知識產權保護更為困難。利用各種民間交流、商務考察甚至旅游的機會,許多外商正加緊搜羅我國民間的中藥秘方和偏方。我國一家藏藥集團董事長到日本一家漢方制藥企業進行考察時,震驚地發現,日方掌握的藏藥資料幾乎和中方收集的差不多。
許多專家認為,應將中草藥資源的保護納入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強化全民對中草藥保護的意識,嚴禁亂采濫挖、毀林開荒、過度放牧等破壞中草藥資源的行為;在中草藥資源豐富的省份和地區,應建立植物園等人工保護園區進行活體引種保護;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低溫、低濕的人工種質資源庫,對中草藥的種子、果實、花粉、無性繁殖等活體材料進行保存;大力實施“綠色中草藥工程”,解決中藥材、中成藥的農藥殘留量高、重金屬超標等問題。
三憂:知識產權意識淡薄
中藥知識產權問題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商標、專利、商業秘密、行政保護等諸多方面。對于藥品來說,商標不僅是商品和企業的象征,還可以作為藥品是否合法經營的依據。藥品的注冊商標對于企業創名牌、提高市場競爭力有著重要意義,例如同仁堂、達仁堂等知名商標,在消費者與同行中都有良好的聲譽。
但我國許多中藥企業不注重中藥商標的注冊,名牌流失嚴重,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沖突、藥品通用名稱與商標混淆等問題普遍存在。據調查,我國平均40家企業才有1家企業注冊商標,一些企業商標過期后不續展,致使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后再花高價將商標購回的教訓屢見不鮮。
中藥在國內和國際上的知識產權保護,直接關系到我國中藥現代化事業是否順利發展,目前我國在中藥的專利保護方面存在審批周期長、保護期限相對于中藥品種保護短、侵權事實難以認定等諸多問題,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保護也沒有與國際上的通用做法接軌,理順藥品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規范的關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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