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網絡餐飲“吹哨人”制度助力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
9月中旬以來,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福建省食安辦)牽頭,會同15個省直部門、中央駐閩機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 “四個最嚴”重要指示精神,對標對照中央決策部署和福建省具體要求,聚焦人民群眾關心的操心事、煩心、揪心事,緊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問題,扎實開展整治食品安全聯合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中,福州市開展聯合行動的特色亮點做法及工作成效如下。
制度升級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從“建立內部舉報人獎勵制度,對舉報人實施重獎,解除舉報人后顧之憂”的角度出發,以群眾關心關注的網絡訂餐領域食品安全為切入點,對此前探索的外賣騎手“吹哨人”制度進行了全面優化升級,全面推動落實《福州市網絡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四個“突破”
該創新舉措做到了四個突破,有效地保障了外賣餐飲食品的安全。
一是舉報主體有突破。
該辦法獎勵的舉報主體專門面向網絡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即行業內部人,包括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市場發展相關人員、配送人員、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從業人員。將社會共治共管力量滲透至網絡餐飲服務的各環節與各鏈條。截至目前,福州市已經受理網絡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舉報線索24起,其中已核實并立案查處11起。
二是內部舉報獎勵標準有突破。
將單個案件的獎勵金額上限在普通食品安全舉報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提升至50萬元。其中,按照舉報人提供的違法事實、線索及證據對案件查處的貢獻,分四檔給予罰沒款金額2%~12%的獎勵,如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每檔獎勵最低金額的,按最低金額予以獎勵;對涉及突發或社會影響較大的網絡食品安全問題,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不受上述限制。
三是小微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突破。
為調動“吹哨人”提供網絡訂餐違法線索的積極性,明確違法行為不涉及罰沒款金額,但舉報情況屬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的,均給予400元獎勵。這一規定,對中小餐飲的日常操作等“小微”違法行為起到有力的外部監督作用,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增添了無數雙明亮的眼睛。
四是便利舉報方面有突破。
為便于舉報人發現和辨識違法行為,細化網絡餐飲領域違法行為的具體特征,將網絡餐飲行業存在的經營場所臟亂、食品原料腐敗污穢、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戶外加工餐食、經營場所與登記不符、使用過期原料、超范圍使用添加劑、餐具不潔等常見的具體的違法違規行為一一進行列舉,納入舉報獎勵范圍。(食安協調處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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