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未檢出國家藥監局通告的不符合規定藥品

執法人員在檢查藥店合規銷售藥品情況。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范南虹 通訊員 劉翠玲) 近期,海南省保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3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進行地毯式檢查,全面開展30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下架召回工作。
該局組織轄區鄉鎮食藥監管所對全縣城鄉藥店、診所、衛生院、醫院開展執法檢查和宣傳指導工作,主要檢查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銷售及庫存的藥品、進貨臺賬、銷售記錄等是否有該30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在執法檢查過程中,該局執法人員還指導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規范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要求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嚴格落實進貨商資質查驗和復制留存工作,如實進行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記錄,督促各單位從業人員進一步增強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加強藥品安全管理,不得購進及銷售、使用過期、假冒、偽劣、變質等不合格藥品。
此次工作,該局共出動執法人員80人次、執法車28車次,共檢查城鄉藥店、診所、衛生院、醫院共75家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均未發現有銷售使用該30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