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實習記者康紹博) 4月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建立國家、省兩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和國家、省、地市、縣四級藥品使用監測網絡。
《通知》指出,要全面開展藥品使用監測,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國家、省兩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和國家、省、地市、縣四級藥品使用監測網絡,實現藥品使用信息采集、統計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覆蓋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監測信息的分析利用,在數據分析和深度挖掘基礎上,定期形成監測報告,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醫保、藥監等部門和藥品集中采購機構的溝通協調,強化數據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續有效保障藥品供應,更好促進“三醫”聯動。
《通知》強調,要加強統籌規劃,有效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國家和省級醫療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學協會等機構的作用,穩妥有序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在實踐過程中不斷積累完善基礎數據,加強證據質量分級研究,建立健全藥品技術評價與藥物政策評估指標體系和多維分析模型,促進評價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科學運用藥品臨床綜合評價結果,加強與醫保、藥監等部門的溝通共享,促進完善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等藥物政策,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