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代購印度抗癌藥 檢方決定不起訴
5月7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去年8月,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承辦了一起銷售印度仿制抗癌藥品案,最終,檢方對8人做出相對不起訴處理;對犯罪數額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8月,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受理劉某、張某等人銷售“易瑞沙”等印度仿制抗癌藥品系列案件。涉案金額達3000多萬元。
主觀明知是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客觀上將該藥品進行銷售,即構成銷售假藥罪。因此,涉案14名嫌疑人均構成犯罪。
“我們詢問過不少購買涉案藥品的癌癥患者,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事實上也為一些備受病痛折磨的癌癥患者緩解了病情。其社會危害性低于其他的銷售假藥犯罪。”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刑二部副主任郝大全告訴記者,“除部分只為了牟取暴利的嫌疑人外,有些嫌疑人賣的價格確實便宜,還有些嫌疑人只不過收取了運輸的費用。”但是,檢方認為銷售印度仿制抗癌藥這種行為確實具有危害性。
江蘇省檢察院、徐州市檢察院指導鼓樓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積極溝通,把立案范圍僅限于嚴重擾亂國家對藥品的管理秩序、以營利為目的銷售印度仿制抗癌藥行為。對于僅為了病患使用,只收取適當工本費的人不予認定犯罪。最終,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對犯罪數額較低、積極退贓、認罪態度較好的8人做出相對不起訴處理;對犯罪數額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訴。(據現代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