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減免手續 “特藥”患者就醫用藥“最多跑一次”
近日,南京市醫保局印發通知,為滿足患有重特大疾病患者使用特殊治療藥品(以下簡稱“特藥”)需求,自2019年7月20日起,簡化特藥待遇資格準入經辦手續,方便“特藥”患者就醫用藥,解決“特藥”患者“看病難”問題。
免去兩項審核手續
免除患者向醫保經辦機構提交特藥待遇申請表。患者在特藥定點醫院就診時,直接由醫院醫保辦根據特藥責任醫師申請,辦理特藥待遇的準入登記和信息錄入,不再需要患者親自上門向醫保經辦機構提交《江蘇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辦理《江蘇省醫療保險特藥待遇證》(以下簡稱《特藥待遇證》)。
免除特藥患者持證就醫要求。患者辦理特藥待遇準入登記后,可憑責任醫師處方,在本人選定的特藥定點醫院就醫或特藥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藥,無需出示《申請表》和《特藥待遇證》。
兩步辦好待遇資格
提出申請。特藥責任醫師根據參保患者病情,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
審核登記。特藥定點醫院醫保辦審核參保人所持《申請表》及相關病歷資料,將審核通過后的參保患者使用特藥信息錄入醫保系統,將相關準入資料整理存檔,向醫保經辦機構在線提出申請。醫保經辦機構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審核,實現特藥待遇資格準入和復查、退出管理。
共同維護特藥使用管理秩序
定點醫院規范診療行為。全市25家特藥定點醫院要加強責任醫師的臨床診療規范考核管理,確保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要落實特藥使用復查評估制度要求,定期開展特藥使用情況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醫保經辦機構。
患者遵從特藥管理規定。全市5000多特藥患者在享受特藥待遇期間因病情變化等情形需要,應定期到責任醫師處復查評估,不按規定時限復查的,將被暫停或者取消特藥待遇。
經辦機構優化管理服務。市、區兩級醫保經辦機構要以優良的作風做好對患者和定點機構的管理服務,對本年度內各類特藥使用量、使用效果、服務管理、基金支出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定期報送市醫療保障局。
醫保行政部門嚴格考核。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實施情況,納入醫保行政部門對其業績考核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