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監局對藥械經營許可證的注銷實行告知承諾審批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自7月30日起,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注銷實行告知承諾審批。
記者從北京市藥監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北京市推行告知承諾審批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實行上述審批程序。
具體操作是,申請辦理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由申請人向原發證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告知承諾書》和申請材料,承諾符合辦理條件并承擔違反承諾的相應后果。審批部門經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2021年7月30日前提出上述事項申請的,按照原程序辦理)。
北京市藥監局表示,審批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發現申請人作出虛假承諾,通過提供偽造變造的證件證明(含相關人員)、虛假數據和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騙取行政許可的,將依據《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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