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啟動向疫苗生產企業派駐駐廠檢查員工作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葉陽歡) 3月26日,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景俊海對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十項措施實施最嚴疫苗監管作出批示,要求吉林省藥監局要切實管住管好,確保疫苗質量安全,真正為百姓的生命健康負責。
根據十項措施方案,吉林省藥監局將對疫苗生產企業進行生產全過程全覆蓋檢查,在向疫苗生產企業派駐駐廠檢查員的基礎上,通過疫苗日常監督檢查、跟蹤檢查、飛行檢查等方式,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對疫苗生產企業的全覆蓋檢查,覆蓋面包括所有疫苗生產企業、所有在產的疫苗品種。
按品種建立疫苗監管檔案,檔案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產品注冊信息、生產許可信息、變更備案信息、各類監督檢查信息、產品質量檢驗及批簽發情況、投訴舉報及異常反應記錄等內容。
建立疫苗電子追溯體系,督促企業按國家規定及時、準確將企業相關信息上傳至全國疫苗電子追溯協同平臺,實現所有上市疫苗產品全過程可追溯;督促全省疫苗生產企業建立異常反應報告制度,落實疫苗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責任;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回顧分析和風險報告制度,及時處置、全面分析工藝偏差、質量差異等。
督促企業建立年度質量報告和信息公示制度,質量報告內容包括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生產質控崗位主要人員變更、生產工藝變更、疫苗生產和批簽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質量回顧分析等情況,信息公示包括在企業網站公示疫苗生產、批簽發、接受檢查和處罰以及責任保險等信息。
建立藥品(疫苗)風險預警及研判機制,盡早發現問題,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加強疫苗生產過程控制。指導企業制定完善工藝規程和崗位操作SOP,細化各環節控制要求,探索建立關鍵設備理論產能和實際產量的對應關系,設立合理“警戒線”,壓縮疫苗原液批次波動限度。
提升疫苗批簽發能力;推進省級藥品檢驗機構疫苗批簽發能力建設,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建設現代化疫苗檢驗實驗室,加強疫苗上市后的監督檢查,強化疫苗風險管控。
開展疫苗風險隱患排查、“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原液混批勾兌”“擅自變更生產工藝”“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增大對批生產和檢驗記錄的現場檢查批次。
全面提升疫苗產品質量。指導企業開展工藝研究,優化并提高工藝的穩定性,強化疫苗出廠檢驗和偏差調查,確保疫苗生產檢驗全過程持續合規。
同時,經吉林省委編辦批準,吉林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加掛吉林省疫苗檢查中心牌子,增設疫苗檢查科,在全國率先啟動向疫苗生產企業派駐駐廠檢查員工作,確保從源頭嚴管疫苗生產行為,保證疫苗生產持續合法合規,讓人民群眾用上安全、有效的國產疫苗。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