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整治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記者4月16日從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將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此次行動旨在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藥師執業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4月25日前,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主動整改。所有在藥品零售企業注冊執業的藥師一并開展自查。
自5月初至9月中旬,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對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對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檢查中發現的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上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能再次注冊執業。
為了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對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通報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并通報給相關部門。(記者高志勇 通訊員郭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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