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周刊】3·15直擊藥品行業亂象 “槽點”還需逐個擊破
事件概述
隨著3·15的臨近,各媒體的“打假”“揭黑”報道也如約而至。除了每年最受矚目和期待的央視3·15晚會,今年各大媒體在3·15前后齊發力,紛紛推出3·15系列報道,曝光了許多行業黑幕、消費陷阱。經梳理,在藥品安全方面,較受關注的問題主要聚焦于中藥材市場亂象、網售處方藥亂象、化妝品制假售假、醫美消費陷阱等多個類別,如“人體胎盤黑市亂象”“網上藥店違法售賣精神藥品”“‘黑醫美’亂象叢生”“化妝品小樣灰色產業鏈”等。相關事件曝光后,涉事地方監管部門介入調查,網民多表示希望監管部門加大日常執法力度,呼吁嚴肅處理涉事企業。
輿情走勢
以3月14日~3月25日為監測時間段,如圖1所示,對比較受關注的4個事件發現,“人體胎盤黑市”事件整體關注度最高。

圖1較受關注的4個事件傳播數據量對比圖
報道內容分析
事件一:人體胎盤“黑市”
3月15日,澎湃新聞客戶端發表《3·15暗訪|胎盤黑市:商販稱從醫廢廠殯儀館收貨,月加工萬個》稱,今年2月底,記者暗訪調查發現,在高利潤的驅使下,活躍在安徽省亳州市、江蘇省邳州市、河南省永城市三地交界處的販賣者從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廣東省等地以每個80元左右的價格從醫院、醫療廢物處理廠、胎盤“中間商”處,“成千上萬”批量購進人體胎盤,加工后搖身一變成為中藥材“紫河車”,流入藥材市場。而對于胎盤中可能攜帶的乙肝病毒、HIV(艾滋病病毒)、梅毒之類,販賣者們表示毫不在意。
3月16日,江蘇省邳州市委市政府表示,針對“人體胎盤‘黑市’”報道,已安排市場監管局、衛健委、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報道中反映涉及邳州市的問題進行徹查。
除轉載媒體曝光內容、涉事地方政府的回應外,輿論還關注以下3方面。
一是認為監管存在漏洞。澎湃新聞客戶端發表《3·15暗訪|胎盤市場亂象:未病毒檢測制成紫河車,監管存爭議》稱,國家雖早已禁止交易新鮮人體胎盤,但市場上依然可以流通由新鮮胎盤制成的干貨“紫河車”。對于如何完善監管,存在“全面禁止”和“允許合法捐獻使用”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由于存在倫理沖突和安全風險,紫河車近年來在醫學界受到廣泛爭議。201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紫河車不再被列入收載目錄。但胎盤“黑市”依然活躍。
二是關注食用胎盤的安全風險。中青網發表《來自殯儀館的人體胎盤,“大補”還是“有毒”?》稱,由人體胎盤制作而成的紫河車,有用作中藥材的傳統,甚至在民間還有吃胎盤大補的說法。而在現代醫學看來,人體胎盤本身雖含有脂肪、蛋白質等營養成分,但經過水煮或烘焙處理,這些營養成分可能喪失,無法取得預想的滋補效果。胎盤是母親和胎兒血肉交融的器官,母親血液中若存在病毒,同樣會殘留在胎盤內,孕婦在醫院接受手術期間,胎盤還可能感染其他病毒細菌,常規的食品加工方法,難以消滅這些“頑固”的病毒,由此可能會傳染乙肝、丙肝、戊肝、艾滋病、梅毒等疾病,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現代科學沒有查出的病菌,如果盲目食用可能會染上傳染病。
三是呼吁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光明網發表《非法買賣人體胎盤?斬斷黑色利益鏈條勢在必行》稱,僅靠監管部門嚴厲查處不法商家,恐怕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不解決“市場需求”,治標不治本。如果愿意購買、食用人體胎盤的人越來越少,市場必然萎縮。因此,在接下來的監管與治理中,相關部門應該在查處不法商家的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從法律和健康兩方面給予更多人科學引導。
事件二:“黑醫美”亂象叢生
近年來,醫美行業受到市場和資本的雙重熱捧:熱瑪吉、光子嫩膚、美白針等各種醫美項目層出不窮。與此同時,“黑醫美”亂象也不斷爆出。
1.熱瑪吉山寨機泛濫
3月16日,《南方都市報》刊發《80萬元正品熱瑪吉山寨機賣6000元流入醫美機構》表示,記者調查顯示,一臺原價七八十萬元的熱瑪吉儀器,其仿制品僅售6000元,有些醫院和美容機構前期推廣時采取租用正品熱瑪吉的方式,待吸引到客戶后,再換成高仿機器,而所謂的掃碼驗貨也可以仿冒。有專家表示,熱瑪吉作為皮膚美容儀,一直處在醫療器械和家用電器之間的灰色地帶。2013年7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曾發文明確,皮膚美容儀產品不屬于醫療器械的管理范圍。因此,現有市場上這些宣稱有“醫美治療”功效的產品,均未被納入醫療器械備案管理。
針對熱瑪吉造假鏈條相關報道,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核查線索、多次前往現場取證調查,依法扣押一臺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熱瑪吉設備。3月16日,記者再次走訪部分美容醫療器械商鋪發現,多家商鋪內不再擺放銷售熱瑪吉設備。但有商家表示,3·15期間查得緊,不敢將熱瑪吉仿造機放店內展示,已把儀器拖回了工廠,等風頭過后再將儀器擺回店內。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去工廠考察。對此,商場負責人表示,最近每天都派專人進行市場巡查,對于發現的違法宣傳行為,都會介入處理、停業整頓。
2.醫美機構“美白針”合規性待解
3月18日,《北京商報》刊發《裸奔的“美白針”生意》表示,記者調查發現,凱潤婷、華韓整形等醫美機構均推出了不同類型的美白針產品且銷售火熱。據了解,國家藥監局未批準過“美白針”相關產品,目前在售的國產“美白針”為機構調配,主要成分包括谷胱甘肽、氨甲環酸以及維生素C等。有醫師表示,谷胱甘肽、氨甲環酸、維生素C等藥物在臨床使用時,價位比較便宜,僅為十幾元一支,但把它們組合起來后的“美白針”卻十分昂貴,價格約4800~5500元/10針。同時,這些物質長期使用均存在安全風險,而由于沒有明確的操作流程以及藥物成分說明,很多“美白針”在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對劑量缺乏嚴格把控的情況。如果超出劑量使用,可能引起相關不良反應甚至嚴重并發癥。業內人士表示,根據《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醫美機構自行配置、銷售“美白針”的行為,涉嫌構成銷售假藥罪。
3.非專業整形美容機構打擦邊球
3月15日,南國都市報客戶端發表《海口醫美行業亂象調查:養生館打水光針美容店打瘦臉針》稱,記者調查發現,海南省海口市的“輕醫美”亂象多,其中一些非專業整形美容機構從事打水光針、瘦臉針、玻尿酸等醫美項目,在這些被認為是“輕醫美”的項目中,其實也潛藏著諸多風險。很多美容店、養生館都以新型的模式推銷醫美項目,以往的傳單、名片等形式的推廣很少見了,轉變成以微信朋友圈推廣為主。此外,一些藏在大型商場里的養生館,工作場所不大,原本以中醫類養生為主,卻擁有各種治療儀器,聲稱可外請專業醫生到場給顧客打水光針等醫美項目;也有一些美容店桌子上放著醫美項目的價格,卻稱為整形醫院推薦顧客。
除轉載媒體曝光內容、相關部門監管舉措外,輿論還關注以下3方面。
一是關注我國醫美行業現狀。南國都市報客戶端發表《違規操作“美”不起來醫美行業亂象如何“整形”?》稱,對于醫療美容行業的現狀可以用“亂象叢生”來形容。據統計,截至2019年,中國具備醫療美容資質的機構約為13,000家,在合法的醫療美容機構當中,依然有15%(超過2000家)的機構存在超范圍經營的現象,屬于違規行為;同時,依然有超過80,000家生活美業店鋪非法開展醫療美容項目,屬于違法行為。該報告中甚至提出,市面上流通的針劑正品率只有33.3%,也就是說1支正品針劑的背后伴隨著至少2支非法針劑的流通。
二是認為監管機制需要轉變。新華社發表《醫美行業亟待“矯正”:準入門檻過低,監管方式需加強》稱,醫美行業亂象叢生,整治勢在必行。但是,對新興行業的監管,既要避免“一棒子打死”,也要劃出“紅線”,以防逾矩跑偏。監管部門表示,一些醫生使用沒有經過國家藥監局批準的美容產品,導致醫療糾紛頻發,消費者健康受損。醫美服務本質屬于醫療范疇,管理就應當回歸醫療屬性。同時,藥品進貨渠道混亂,一些非法醫美的組織者活動隱秘,這需要藥監、市場監管、公安、文旅、網信等部門密切配合。醫美行業的監管常常依靠行政命令,這種監管方式不可長期持續。有效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涉及多個部門,必須依靠有效機制來協調各部門實現綜合監管。《證券日報》刊發《醫美行業事故頻發:山寨產品充斥市場非法機構魚目混珠》稱,目前,醫美行業的痛點主要集中在大量非法機構涌現以及合法機構違規操作、藥品流通、非法從業人員泛濫等問題。我國醫療美容行業需要加大監管,對市場進行正確引導,才能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三是呼吁加強對農村地區的監管。《光明日報》刊發《農村不能成為打擊“黑醫美”盲區》稱,打擊“黑醫美”,農村不能一直成為監管盲區。實施行之有效的動態監管手段,加大打擊力度,促進農村“美麗經濟”規范化、健康化發展迫在眉睫。針對當下農村“黑醫美”活動需要加快形成聯動機制,藥監、公安、衛健、網信、行業協會等多部門常態化配合。新華社發表《忽悠辦美容貸、成本500賣3000、農村游擊走穴……暴利“黑醫美”亂象何時休?》稱,隨著大中城市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增強,監管逐步強化,基礎性的醫療美容項目開始向縣區、鄉鎮滲透。近幾年專項行動發現,縣域內醫療美容問題突出,跨省走穴現象在縣域內抬頭,項目都是基礎性的雙眼皮等微整形,而且比例不斷增高。在一些農村農貿市場上,可以發現一些黑醫美的游擊攤點,打完針就走人,第二天又換個地方,給調查帶來很大難度。
事件三:網上藥店違法售賣精神藥品
3月14日,澎湃新聞客戶端發表《3·15調查|失控的處方藥:網售精神藥品,首診禁令形同虛設》《3·15調查|失控的網上藥店:精神藥品違法售賣,處方藥無需處方》稱,3月上旬,記者選取了17家網上藥店和117種禁售或高風險處方藥進行集中購買測試調查,發現一些網上藥店不僅存在銷售精神藥品等網絡禁售藥品的違法行為,還存在違規開展互聯網首診、電子處方不真實不規范、促銷處方藥等諸多處方藥網售亂象。消費者可以從1藥網、掌上藥店、丁香醫生、健客網上藥店、藥房網商城、叮當快藥、怡康到家網上藥店、好藥師、尋醫問藥、優德醫藥網、藥兜網等11家網上藥店,成功購買到國家法律禁止網上銷售的第二類精神藥品或含第二類精神藥品成分的藥品。如“復方地西泮片”“復方苯巴比妥溴化鈉片”等。而在阿里健康(醫鹿)、京東健康、春雨醫生、微醫等網上藥店,亦能輕松購買到其他高風險處方藥。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網上藥店都存在以下情況:無需購買者提供處方、無法排除虛構病情、直接簡單問診就能開具處方和售賣處方藥等。
3月15日,西安怡康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怡康醫藥”)負責人回應稱,公司曾于2019年被陜西省醫保部門納入藥品集采擴圍試點企業,由于醫保部門當時要求企業積極宣傳國家集采藥品惠民政策,公司便將集采掛網藥品在網上進行了統一信息展示。而當時采用的集采品種目錄來自于當地某醫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也在目錄之列。公司目前已對怡康到家網上藥店的所有藥品信息進行排查,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展示信息清除,避免引起誤解。此外,公司還清除了網上藥店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展示信息,防止有關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
除轉載媒體曝光內容、關注涉事企業回應外,輿論還關注以下2方面。
一是呼吁強化網售藥物銷售監管。微信公眾號“人民日報數字傳播”發表《“失控”的網上藥店》稱,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隱蔽性、跨地域、實時動態等特征,促使網絡藥品經營行為監管面臨全新的問題,加強網售藥品監管勢在必行。銷售藥品的電商平臺必須承擔起資格審核與商品審查責任,對銷售藥品的商家進行嚴格管理,防范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藥品流通的安全。同時,重點把握網購、快遞兩個關鍵環節。特別是要守住網絡禁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的紅線。保障患者用藥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互聯網+醫藥”模式在方便人們購藥的同時也要管控好用藥安全風險。建立在安全基礎上的方便,才是真的方便,才能施之長遠。
二是建議完善實體醫療機構首診處方制度。《醫藥經濟報》刊發《網絡售藥合規底線安能踏破?全面保障患者購藥安全!》稱,網絡售藥只是為患者額外提供了一條實現藥物配給的新渠道,而藥品網售違規現象的癥結在于互聯網醫院端開具的處方能否真實、完整、全過程嚴絲合縫地流轉給網上藥店,以及最后處方使用能否做到嚴格審核。有業內專家指出,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是網售處方藥的基本原則,從目前各地踐行實例來看,能夠連接實體醫療機構的真實處方流轉平臺,不失為一種好的方式。處方流轉平臺本質上依托的主要是實體醫療機構,有真實的當面診療過程也易于監管。而現在的網售處方藥多由互聯網平臺在線上完成,診療的真實場景和處方真實性很難監管,若涉及到醫保支付就更容易出現騙保行為。因此,依托實體醫療機構首診處方刻不容緩。
事件四:化妝品小樣灰色產業鏈
3月15日,《北京商報》刊發《假料體+“真”包裝誰把化妝品小樣做成了生意》稱,近年來,各大化妝品品牌“買正裝送小樣”“增量不加價”的促銷手段讓化妝品“小樣經濟”越來越火熱,這也導致不得單獨銷售的“非賣品”化妝品小樣大批量出現在HARMAY話梅、THECOLORIST調色師等新興線下美妝集合店內。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火熱化妝品小樣市場中充斥著各種亂象,假料體+“真”包裝,再配上可以購買的檢疫檢驗證明、報關單等應付監管的文件,“各大品牌”小樣產品便可上市銷售。來源不清、備案信息不明……線下美妝集合店中出現的問題只是化妝品小樣亂象一角。隨著小樣產品需求不斷增加,銷售假料體、“真”包裝、檢疫檢驗證明、報關單等化妝品小樣產業鏈正在形成。
除轉載媒體曝光內容外,輿論還關注以下2方面。
一是認為化妝品小樣的質量安全堪憂。《北京日報》刊發《化妝品小樣標價上架,質量問題如何監管?》稱,商家銷售小樣“非賣品”除涉嫌不當得利外,更重要的是貨源不明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化妝品企業幾乎不會為小樣設立專門的生產線,原廠小樣都經常出現斷貨情況,小樣無論如何進貨,貨源肯定都不穩定,很難支撐起規模化銷售。在各大電商平臺上,名牌化妝品小樣同樣在以誘人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少商家還特別標注“支持專柜驗貨”。但多家商場專柜的小樣屬于“非賣品”,且專柜均不提供鑒定服務。單獨購買小樣的消費者,一旦遭遇質量問題無法向品牌方投訴維權。
二是聚焦化妝品試用裝的相關監管舉措。《經濟日報》刊發《來源不明、真假難辨化妝品小樣能否安全消費?》稱,小樣雖“小”,但不應被忽視,伴隨著“小樣經濟”的火熱,化妝品試用裝的安全問題和監管問題引發社會關注。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真實、完整、準確。3月1日,天貓平臺發布《關于新增天貓樣品商品發布規范的公示通知》要求,電商發布的樣品商品對應的正裝的商品價格,不得高于正裝量同比例價格;樣品與正品品質須保持一致;發布的樣品中標題中應明示“試用”“小樣”“樣品”“試用裝”“體驗裝”等符合樣品信息的屬性關鍵詞。此外,對于化妝品小樣走私問題,今年年初,監管部門也率先發力,嚴厲打擊。針對目前化妝品市場現狀,監管法規正在逐漸完善,各大線上線下銷售平臺應該從嚴要求,嚴格保證產品來源合規。
輿情點評
隨著我國消費升級以及消費者維權意識的逐漸增強,3·15消費者維權日的象征意義越來越凸顯。今年,3·15期間各大媒體各類“揭短”報道集中涌現。除了當天晚上開始的央視3·15晚會外,從白天開始,媒體便集中搶占3·15的輿論場。新京報、澎湃新聞等媒體集中發布10余篇系列報道,可見媒體對于3·15這天早已是蓄勢待發。
梳理關注度較高的藥品領域4個事件,中藥材相關的人體胎盤事件最引關注,2個是“美麗經濟”下凸顯的問題,包括醫美行業亂象、化妝品小樣制假售假產業鏈。此外,網絡售藥的問題依然“如故”。
對比這些曝光的事件可以發現如下特點。
一是曝光問題多涉及多部門協同監管。如醫美亂象等,其中涉及了市場監管、藥品監管、衛生健康等多個部門的監管職責。這些問題也需要這些部門共同配合、共同執法、共同整治、共同打擊,密織監管之“網”,如此才能阻止各種亂象突破監管“盲區”。
二是新產業、新業態給監管提出了新要求。醫美等新晉爆紅的產業,公眾的需求量大、關注度高,同時相關產業收益可觀,利益驅使下的鋌而走險就會相應增加,而一旦出現安全性問題,輿情風險也相應較高。加強日常監管,防微杜漸尤為重要。此外,網絡售藥等“互聯網+醫療”的形式,在處方藥、管制藥方面的“處方真實性癥結”一直待解。還需要新的技術支撐手段來輔助提高監管效能。
三是“美麗經濟下”的消費新需求需要重點關注。醫美已經成為當下的新“風口”,但是醫美行業存在高度不透明,亂用藥械、假冒藥械的情況頻頻發生。同時,醫美藥械所用的技術、原材料等不斷推陳出新,對標準、審評、備案等提出了新的課題。在化妝品行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因此,監管需要及時跟上產業發展的步伐,用創新的監管鼓勵、支持、護航產業創新,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于千舒)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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