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停售、停用、召回——上海市藥監局通報9批次藥品不合格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殷芝) 11月21日,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關于2024年第3期藥品質量抽檢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顯示,標示為安徽嘉佑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嘉佑)生產的天麻等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安徽嘉佑被多次通報處罰
《通告》顯示,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嘉佑生產的天麻(產品批號:20230702)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年版)(以下簡稱《中國藥典》)一部有關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水分。
《通告》指出,水分是指藥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受藥品包裝或儲存環境影響,在儲存和流通過程中引濕所導致。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于11月26日下午根據企查查提供的手機號碼致電安徽嘉佑,電話接通記者表明來意后,對方表示不清楚此事,并立即掛斷了電話。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監測系統顯示,這并非安徽嘉佑第一次因產品不合格被監管部門通報。
2023年10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3年第51號)》顯示,標示為安徽嘉佑生產的炙甘草(批號:2212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不僅如此,近年來,安徽嘉佑還多次因產品不合格,被監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4日,安徽省藥監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顯示,安徽嘉佑在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其他企業生產的藥品,被安徽省藥監局處以行政處罰,共計罰款9.4萬元。
2023年8月8日,安徽省藥監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顯示,安徽嘉佑生產的炙甘草(產品批號:221201)含量測定項目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被安徽省藥監局處以行政處罰,共計罰沒約25萬元。
企查查官網顯示,安徽嘉佑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為車海勇,經營范圍為加工生產中藥材、中藥飲片和中藥直接口服飲片等。
另有8批次藥品不合格
《通告》顯示,還有8批次藥品不合格,分別為:
標示為杭州中盈醫藥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生產的藥用鋁箔(產品批號:PTP20240301-2),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易氧化物。
標示為安徽益晟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玄參(產品批號:240301)和薤白(產品批號:240101),不符合規定項目分別為含量測定、水分。
標示為廈門美商醫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鹽酸羥甲唑啉噴霧劑(產品批號:240415),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每瓶總噴數。
標示為安國市榮華本草中藥材有限公司生產的蜂房(產品批號:C235240302),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黃曲霉毒素。
標示為杭安徽省津皖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白芍(產品批號:Q2401D2203),不符合規定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
標示為上海青浦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知母(產品批號:20231204),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標示為上海康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浮萍(產品批號:230823),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根據《通告》,對上述抽檢不符合規定批次產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并對相關企業依法查處。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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